新聞發布第045號(外資匯入資金務必依申報用途使用)
<網址:http://www.cbc.gov.tw> (97)新聞發布第045號
外資匯入資金務必依申報用途使用
本行重申外資擬投資國內有價證券而匯入之資金,務必遵循規定依結匯申報用途使用。部分外資滯留過量資金於新臺幣存款帳戶,本行將密切注意其有無炒做新臺幣匯率之嫌。
另為便利保險業者擴大海外投資及增加資金運用效益,本行同意金管會建議,提高保險業國外投資總額度,第一年增加5%(包括新增投資國外不動產),預估將有約100億美元之資金可供業者投資需求。
備註:
業務聯繫單位:外匯局匯款科 電話:2357-1196 ~ 97
新聞聯繫單位:秘書處聯絡科 電話:2357-1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