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發布第114號(再次重申銀行不得拒收民眾定期存款)
<網址:http://www.cbc.gov.tw> (96)新聞發布第114號
再次重申銀行不得拒收民眾定期存款
近來本行及金管會持續接獲民眾申訴,仍有部分銀行拒收民眾長天期定存。因此,財政部何部長、金管會胡主委與本行彭總裁,於本(2)日中午,共同邀請合作金庫商銀、兆豐國際商銀、中國信託商銀、台新國際商銀及華南商銀等5家銀行董事長集會,除對當前金融情勢(包括房貸及債務清償條例等)交換意見外,並重申銀行不得拒收民眾定期存款。
據瞭解,銀行拒收定期存款之方式,包括直接告知客戶不收長天期定存,或間接拒收長天期定存,其方式有多種:如藉由理財專員向客戶強力推銷理財商品,卻未充分告知投資風險,致常滋糾紛;或對於辦理定存而不購買理財商品之客戶,故意保留單一櫃檯辦理,使客戶大排長龍,知難而退。
金管會及本行曾多次強調,吸收社會大眾存款係銀行依銀行法辦理之業務項目之一;且銀行牌告存款利率屬要約行為,民眾依牌告利率辦理存款,銀行不得拒絕。
為協助銀行解決餘裕資金問題,本行除持續透過公開市場操作發行定存單,加強沖銷銀行超額準備外;近一年來,並視各銀行一年期定存增加情形,酌收轉存款,未來仍將繼續辦理。
何部長、胡主委及彭總裁,共同呼籲各銀行除重視經營績效外,應充分發揮金融中介功能,與善盡社會責任;在推銷理財商品時,亦應充分告知客戶各該商品具有的風險。有關本次會議重點,已請全國銀行公會理事長(目前由合作金庫銀行許董事長德南先生擔任)轉知各會員銀行,金管會及本行將密切注意銀行後續辦理情形。
民眾如遇銀行拒收定期存款,請利用下列申訴電話勇於檢舉:
央行業務局:02 - 23571360
央行金融業務檢查處:02 - 23571426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02 - 89689999
備註:
業務聯繫單位:業務局存款科 電話:02 - 23571348
新聞聯繫單位:秘書處聯絡科 電話:02 - 23571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