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中央銀行-中文版

:::

新聞發布第033 號(97年1月份有關外匯管理重要措施 )

發布日期:
中央銀行新聞稿 97年2月19 日發布
<網址:http://www.cbc.gov.tw> (97)新聞發布第033 號
有關外匯管理重要措施
本行為持續落實外匯自由化、國際化既定政策及促進外匯業務健全發展,97年1月份陸續採行下列措施:
一、指定銀行採負面表列方式函報開辦新種外匯業務:
(一)元大商業銀行:外幣利率交換連結外幣利率選擇權之組合式業務。
(二)台灣銀行:新臺幣定期存款連結外幣匯率選擇權之組合式業務。
二、同意國泰世華商業銀行申請於等值新臺幣50萬元以上網路銀行外匯業務,增加客戶本人外匯定期存款與外匯活期存款互轉之交易項目。
三、核准日商瑞穗實業銀行台中分行、上海銀行南港分行、華銀龍江、竹北分行等4家銀行為指定辦理外匯業務銀行。截至97年1月底止,累計外匯指定銀行家數為1,212家,其中本國銀行1,149家(包括總行38家,分行1,111家),外商銀行63家。97年1月份,核准玉山銀行朴子分行等29家銀行為辦理買賣外幣現鈔及旅行支票業務之簡易外匯銀行。


備註:
業務聯繫單位:外匯局管理科 電話:(02)23571108
新聞聯繫單位:秘書處聯絡科 電話:(02)23571558






收合/CLOSE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