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發布第092號 (本 (30) 日下午本行外匯局邀請投信業者交換意見)
中央銀行新聞稿 96年5月30日發布
<網址:http://www.cbc.gov.tw> (96)新聞發布第092號
本 (30) 日下午本行外匯局邀請投信業者交換意見,金管會證期局官員在座。茲將內容陳述如下:
促進金融穩定為主管機關重要職責之ㄧ,而拓展業務(推銷基金)則為投信業者重要業務。由於追求目標有異,意見難免不一。因此,有必要進行溝通。
基金銷售固然可增加社會大眾投資工具的選擇,但風險控管亦關重要。
一、 建請投信業者:
1、 於推銷基金時,明確告知投資人該基金所具有的各種風險(如匯率風險及國外股價水準)。
2、 於說明書與媒體廣告所述報酬率,宜確實可靠。
3、 敘述有關風險之文字,勿以蠅頭小字刊載,宜讓投資者能一目了然。
二、 目前國內投信業者募集投資國外之基金多達200檔,尚可匯出額度高達340億美元之多,建請投信業者評估其中尚有可能匯出的金額。
三、 建請投信業者多推銷國內產品,以健全發展國內資本市場
1、 93年5月至96年4月,台灣上市櫃公司股票投資年報酬率高於10%者有602家,高於50%者有130家(詳見表一)。另根據大和總研的研究,就股票本益比與上市公司未來一年獲利成長率比較,目前台灣股價有明顯低估的情形。
2、台灣機構投資者(含保險公司、退休基金及境內共同基金)投資國內股票佔其可投資資金之比重,於2006年僅10.5%,而美、英、德、法及日等五國其機構投資者投資本國股票佔其資產之比重,2003年高達31%之多。
台灣機構投資者投資國內股票佔其總市值之比重僅5.2%,而本年5月25日,外資持有台股佔總市值之比重却高達32.25%。
從上述兩項資料分析可知,目前台灣股價偏低,且機構投資者持有台股之比重亦偏低。
深盼投信業者於推銷投資國外基金時,亦能推出股票型基金投資國內股票,造福國內投資人,也可健全發展台灣資本市場。
四、投信業者認為國內外基金應一視同仁,本行外匯局與金管會證期局深表贊同。
五、深盼投信業者與主管機關共同合作,就上述問題儘速處理。主管機關將依送件先後,依序審核案件。昨(29)日金管會證期局即核准群益證券全球不動產平衡基金,額度新臺幣100億元(其中30%投資國內)。
備註:新聞聯繫單位:秘書處聯絡科 電話:2357-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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