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發布第061號(預告修正「金融機構存款及其他各種負債準備金調整及查核辦法」)
<網址:http://www.cbc.gov.tw> ( 96)新聞發布第061號
預告修正「金融機構存款及其他各種負債準備金調整及查核辦法」
為修正上開辦法,依行政程序法規定,辦理修正草案預告,茲說明修正要點如次:
一、為使法制更為完備,俾本行對準備金繳存不足之金融機構,於必要時得援引銀行法第一百三十二條規定處罰,爰修正本辦法第一條,增列銀行法第四十二條第一項為本辦法訂定之依據。
二、存款保險條例九十六年一月十八日修正後,原第十五條及第十七條規定,改列於第二十八條及第二十九條,爰配合修正本辦法第三條第二項第五款援引之條次。
三、為利金融機構對資金之估算,修正本辦法第十四條第一項,將實際準備未達法定準備額,得以前一期超額準備抵充之限額,由當期法定準備額百分之一,修正為前一期法定準備額百分之一,並明定提存準備金不足,情節重大者,本行得處以「罰鍰」。另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開始運作後,本行對貨幣政策事項,保有專案檢查與處分權,爰修正本辦法第十四條第二項有關本行對金融機構填報資料不實之處置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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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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