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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銀行-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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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發布第192號 (預告修正「中央銀行對銀行辦理證券金融公司或證券商資金融通管理辦法」第5條)

發布日期:
中央銀行新聞稿 96年11月6日發布
<網址:http://www.cbc.gov.tw> (96)新聞發布第192號

預告修正「中央銀行對銀行辦理證券金融公司或證券商資金融通管理辦法」第5條

一、 本行為因應證券市場發展,提高證券商辦理有價證券融資融券業務籌資能力,於本(6)日預告修正「中央銀行對銀行辦理證券金融公司或證券商資金融通管理辦法」第5條,將全體銀行對辦理有價證券融資業務之證券商融資總餘額不得超過該證券商淨值上限之倍數,由現行一.五倍,調高至二.五倍。
二、 依據行政程序法辦理法規草案預告,如有任何意見,請於96年11月13日前向本行相關單位陳述意見或洽詢。


備註:
業務聯繫單位:業務局貼放科 電話:2357-1356
新聞聯繫單位:秘書處聯絡科 電話:2357-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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