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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銀行-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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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發布第159號(修正發布「中央銀行發行定期存單要點」及「中央銀行標售定期存單投標須知」)

發布日期:
中央銀行新聞稿 96 年 9 月 5 日發布
<網址:http://www.cbc.gov.tw> (96)新聞發布第159號
修正發布「中央銀行發行定期存單要點」及「中央銀行標售定期存單投標須知」

一、為使本行定期存單發行作業能配合實際需要,修正及整併「中央銀行發行定期存單要點」(發行要點)及「中央銀行標售定期存單投標須知」(投標須知),並自96年 9 月 5 日生效。
二、發行要點之修正重點如下:
(一)明訂本行定存單未經本行同意,不得中途解約。 (第五點)
(二)為使提前解約利息計算法制化,增訂中途解約利息依實際持有天數,按照本行相關天期定存單申購利率,計算利息。(第六點)
(三)明訂本行定存單擔保設定,應於該定存單到期日前一營業日中午十二時前解除。(第九點)
(四)將投標須知所規定之定存單持有人請求權及應納稅捐之規定移列本要點。(第十一、十二點)
三、投標須知之修正重點如下:
(一)明訂「定存單標售前,本行以新聞稿公布其發行日期、標售總額、得標限額、標售方式、投標開標日期及其他相關事宜」,並刪除「每一投標單位單一期別每次得標總額不得超過該期別標售總額之百分之二十」相關規定。(第二點及第五點)
(二) 除移列至發行要點之規定外,經檢討刪除與發行要點重複規定之事項,包括定存單面額、還本付息、擔保設定、過戶手續。
(三) 配合上述規定之刪除,重新調整規則順序。
四、檢附上述修正後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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