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發布第082號(96年4月份有關外匯管理重要措施)
<網址:http:/www.cbc.gov.tw> (96)新聞發布第082號
有關外匯管理重要措施
本行為持續落實外匯自由化、國際化既定政策及促進外匯業務健全發展,96年4月份陸續採行下列措施:
一、鑒於我國金融服務業已逐步國際化、自由化,除銀行業以外,其他金融事業亦有經營外匯業務之需要,其中又以保險業所辦外匯業務較具規模,爰於4月23日公布保險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將外幣投資型及俗稱傳統型保險業務均予納入。
二、同意兆豐國際商業銀行申請於等值新臺幣50萬元以上網路銀行外匯業務擴增大陸匯款業務,同時增加部分一般匯入匯出匯款分類項目。
三、同意美國銀行台北分行對國內公司客戶(主要為跨國公司)辦理以網際網路方式傳送包括等值新臺幣50萬元以上之外幣匯出匯款交易指示業務,擴增辦理傳送非約定帳戶之交易指示。
四、自4月16日起,各指定銀行得辦理外幣計價涉及國內股權之衍生性外匯商品業務。
五、同意美商花旗環球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分公司申請擔任境外基金機構之國內受委任機構,於國內辦理向特定人私募境外基金業務。
六、核准中信局北高雄分局、玉山銀行板橋分行、一銀木柵分行、高雄市銀台中分行等4家銀行為指定辦理外匯業務銀行。截至96年4月底止,累計外匯指定銀行家數為1,161家,其中本國銀行1,098家(包括總行39家,分行1,059家),外商銀行63家。96年4月份核准玉山銀行西屯分行等2家銀行為辦理買賣外幣現鈔及旅行支票業務之簡易外匯銀行。
備註:
業務聯繫單位:外匯局管理科 電話:(02)23571108
新聞聯繫單位:秘書處聯絡科 電話:(02)23571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