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發布第008號 (95年12月份有關外匯管理重要措施)
<網址:http:/www.cbc.gov.tw> (96)新聞發布第008號
有關外匯管理重要措施
本行為持續落實外匯自由化、國際化既定政策及促進外匯業務健全發展,95年12月份陸續採行下列措施:
一、同意復華商業銀行申請於金門分行及金門縣水頭碼頭據點辦理人民幣現鈔買賣業務。
二、同意法商東方匯理銀行台北分行申請辦理網際網路外匯匯出匯款外匯交易指示業務。
三、同意荷商荷蘭銀行台北分行申請辦理「新臺幣計價之荷蘭銀行CQII基金指數交換商品」及「新臺幣定期存款連結至新臺幣計價荷蘭銀行CQII基金指數之組合式商品」業務。
四、指定銀行採負面表列方式函報開辦新種外匯業務:
上海商業儲蓄銀行:外幣定期存款連結外幣利率交換、外幣利率選擇權及外幣利率交換選擇權之外幣組合式產品業務
五、同意永豐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申請擔任境外基金機構利安資金管理有限公司(Lion Capital Management Ltd)之總代理人,增加透過銷售機構於國內募集及銷售其境外基金業務。
六、核准安泰銀行營業部,日盛銀行新營、士林分行,玉山銀行南京東路、雙和、內湖分行等6家銀行為指定辦理外匯業務銀行。截至95年12月底止,累計外匯指定銀行家數為1,152家,其中本國銀行1,089家(包括總行39家,分行1,050家),外商銀行63家。95年12月份核准玉山銀行花蓮分行等4家銀行辦理買賣外幣現鈔及旅行支票業務。
備註:
業務聯繫單位:外匯局管理科 電話:(02)23571108
新聞聯繫單位:秘書處聯絡科 電話:(02)23571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