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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銀行-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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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發布第214號(開放國內金融機構辦理外國人新臺幣放款之必要性 )

發布日期:


中央銀行新聞稿 95年12月11日發布
<網址:http://www.cbc.gov.tw> (95)新聞發布第214號
開放國內金融機構辦理外國人新臺幣放款之必要性

一、我國是超額儲蓄國家(去年超額儲蓄率5.3%),且自從取消外資來台證券投資上限後,外資大量匯入國內股市,造成銀行體系資金過於充裕,本行透過發行可轉讓定期存單(NCD)等方式沖銷市場餘裕資金多達數兆新臺幣。

二、近年來我國推動金融自由化、國際化,銀行授信業務也應朝此方向發展。因此,本行及行政院金管會推動放寬銀行授信對象,除國內企業外,亦包括來我國投資之外國企業,乃有開放國內金融機構對外國人辦理新臺幣放款業務之舉。一則可避免外資持續流入,造成銀行體系資金繼續擴大,二則可提高新臺幣資金有效需求並促進國內投資。由於在臺無住所外國人新臺幣放款必須有擔保品,若以股票為質借,擔保成數以六成為限,如金融機構依循一般正常授信原則辦理,應能控制銀行之授信風險。

三、檢附「中華民國銀行公會會員銀行辦理在臺無住所外國人新臺幣放款業務要點」供參。
附檔 [ DOC檔案 ]

備註:
業務聯繫單位:外匯局簽証科 電話:23571216
新聞聯繫單位:秘書處聯絡科 電話:2357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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