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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銀行-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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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發布第010號(銀行間涉及新臺幣之金融商品宜由本行許可之國內經紀商仲介)

發布日期:
中央銀行新聞稿 94 年1 月 14 日發布
<網址:http://www.cbc.gov.tw> (94)新聞發布第010號
本行為提昇外匯市場運作效率,目前已核准台北、元太兩家外匯經紀公司辦理下列銀行間市場金融商品之居間撮合業務:
(1) 新臺幣對外幣之即期、遠期、換匯、換匯換利以及外幣對外幣匯率等匯率商品;(2) 新臺幣或純外幣之FRA、IRS等利率商品;
(3) 外幣拆款交易。
惟據聞有外國貨幣經紀商未經本行依「外匯經紀商管理辦法」許可,擬來台從事涉及新臺幣換匯交易之仲介。經與業者及銀行交換意見後,認為發展國內外匯市場,不宜將涉及新臺幣匯率有關之商品經由本行尚未許可之外國貨幣經紀商仲介,同時本行將督促兩家外匯經紀公司加強提高撮合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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