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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銀行-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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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發布第027號(有關外匯管理重要措施)

發布日期:
中央銀行新聞稿 95年2月15 日發布
<網址:http:/www.cbc.gov.tw> (95)新聞發布第027號
有關外匯管理重要措施
本行為持續落實外匯自由化、國際化既定政策及促進外匯業務的健全發展,95年1月份陸續採行下列措施:
一、同意華南商業銀行申請透過網路銀行辦理等值新臺幣50萬元以上之匯出匯款、匯入匯款通知及解款業務,外匯結匯、外匯活期存款帳戶間轉帳、外匯活期存款轉外匯定期存款業務。
二、同意建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辦理外幣利率交換、外幣遠期利率協定、外幣利率選擇權、外幣利率選擇權與利率交換結合之外幣利率交換選擇權、外幣債券遠期買賣斷交易、外幣債券選擇權。
三、同意瑞銀證券有限公司申請辦理直接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業務,並由委託人以新臺幣或外幣收付交割款項及國外費用。
四、同意摩根富林明、元富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辦理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業務,增加以新臺幣辦理相關交割款項及國外費用。
五、同意億達證券投資顧問公司、摩根富林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瑞銀證券投資信託公司申請擔任境外基金機構之國內受委任機構,於國內辦理向特定人私募境外基金業務。
六、同意復華、日盛等證券投資信託公司申請辦理在國內募集或私募外幣計價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業務。
七、核准第一銀行中科分行為指定辦理外匯業務銀行。截至95年1月底止,累計外匯指定銀行家數為1,124家,其中本國銀行1,059家(包括總行42家,分行1,017家),外商銀行65家。95年1月份核准辦理買賣外幣現鈔及旅行支票業務之簡易外匯銀行,計有日盛銀行仁愛分行等3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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