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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銀行-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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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發布第155號(修正「金銀幣及紀念性券幣發行辦法」第五條條文內容)

發布日期:
中央銀行新聞稿 94年9月30日發布
<網址:http:/www.cbc.gov.tw (94)新聞發布第155號

修正「金銀幣及紀念性券幣發行辦法」第五條條文內容

「金銀幣及紀念性券幣發行辦法」前係本行民國79年訂定發布之「紀念性金銀幣發行辦法」,85年修正為現行名稱,並曾於89年、91年修正部分內容。
本辦法第五條原僅規定,金銀幣及紀念性券幣之發行主題、面額、成分、形式及圖案,由中央銀行擬定,報行政院核定之;至發行主題之內涵,則無規範。茲以本行發行之金銀幣及紀念性券幣,係屬具法償效力、代表國家形象之國幣,券幣主題應具高度嚴謹性及紀念意義,始宜發行;爰於本(30)日修正發布第二項規定,明訂發行主題,以國家重大慶典、重要節日、舉辦著名國際性活動或國家其他具有特殊紀念意義之事蹟為限,俾利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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