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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銀行-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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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發布第124號(94年7月份有關外匯管理重要措施)

發布日期:
中央銀行新聞稿 94年8月8日發布
<網址:http:/www.cbc.gov.tw> (94)新聞發布第124號

有關外匯管理重要措施

本行為持續落實外匯自由化、國際化既定政策及促進外匯業務的健全發展,94年7月份陸續採行下列措施:
一、同意英商巴克萊銀行台北分行申請辦理新臺幣匯率選擇權業務。
二、指定銀行採負面表列方式,事後函報開辦新種外匯業務:
英商渣打銀行台北分行:連結新臺幣利率交換與外幣利率交換、外幣利率選擇權之組合式業務。
三、核准合作金庫銀行東新莊、大里分行等2家銀行為指定辦理外匯業務銀行。截至7月底止,累計外匯指定銀行家數為1,115家,其中本國銀行1,048家(包括總行43家,分行1,005家),外商銀行67家。7月份核准辦理買賣外幣現鈔及旅行支票業務之非指定銀行,計有第一銀行斗南分行1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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