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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銀行-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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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銀行擔任票券商及證券商外幣債票券交易代理銀行之申請程序

發布日期:
中 央 銀 行 外 匯 局 函
地址:10066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2號
電話:02-23571217
傳真:02-23571265
電子信箱:
受文者: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6月17日
發文字號:台央外柒字第1040026945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文

主旨:為應外幣結算平台將納入外幣債票券交易之款券同步交割(DVP)機制,請貴公司配合辦理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請轉知辦理票券商及證券商外幣債票券交易所涉款項撥轉之代理銀行,應檢具與貴公司完成業務演練之報告,向本行申請許可。
二、請貴公司於外幣結算平台款券同步交割(DVP)機制上線後,按月將統計資料(附件)報送本行。
正本: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副本:
局 長 顏 輝 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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