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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銀行-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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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外幣債票券清算交割銀行業務之申辦程序

發布日期:
中 央 銀 行 外 匯 局 函
地址:10066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2號
電話:02-23571217
傳真:02-23571265

受文者: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7月8日
發文字號:台央外柒字第1040030005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為應外幣結算平台將納入外幣債票券交易之款券同步交割(DVP)機制,有關辦理外幣債票券清算交割銀行業務之申辦程序,請惠予轉知銀行,請查照。

說明:
一、首次向本行申請許可辦理外幣債票券清算交割銀行業務者:應依本行99年4月12日台央外柒字第0990022783號函,由貴公司檢送函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完成業務演練之備查文件、銀行名單及各該銀行董事會同意辦理之議事錄,向本行申請許可。
二、前經本行許可辦理外幣票券清算交割銀行業務,擬增辦外幣債券清算交割銀行業務者:由貴公司檢送完成業務演練報告、銀行名單及各該銀行董事會(或常務董事會)同意辦理之議事錄,向本行申請許可。
正本: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副本: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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