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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銀行-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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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04年1月起填報本局之「在台無住所之外國人新台幣存款表」,請依據所附修訂後之「非居住民新台幣存款月報表」辦理,請 查照。(自104年1月8日起停止適用)

發布日期:

中 央 銀 行 外 匯 局  函
地址:10066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2號
承辦人:陳逸芸
電話:02-23571228
傳真:02-23571959
電子信箱:yiyun@mail.cbc.gov.tw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11月20日
發文字號:台央外捌字第1030049488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文
主旨:自104年1月起填報本局之「在台無住所之外國人新台幣存款表」,請依據所附修訂後之「非居住民新台幣存款月報表」辦理,請  查照。
說明:
一、旨揭修訂後之報表,主要係統計非居住民新台幣存款資料。
二、有關所稱之非居住民,係根據「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辦法」第3條對非居住民之定義辦理,其範圍包括未領有臺灣地區相關居留證或外僑居留證,或領有相關居留證但證載有效期限未滿一年之非中華民國國民,或未在中華民國境內依法設立登記之公司、行號、團體,或未經中華民國政府認許之非中華民國法人。
正本:本國指定銀行總行、外商及陸商指定銀行台北分行、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全國農業金庫股份有限公司(請轉知各農漁會信用部)、中華民國信用合作社聯合社(請轉知各信用合作社)
副本:本局匯款科、簽證科(均含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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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居住民新台幣存款月報表XLSODS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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