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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銀行-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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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查臺灣銀行修正「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指定外幣收兌處設置及收兌外幣注意事項」暨廢止「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指定外幣收兌處辦理人民幣現鈔買入業務注意事項」

發布日期:
中 央 銀 行 函
地址:10066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2號
承辦人:王偉徵
電話:(02)2357-1220
傳真:(02)2357-1265
電子信箱:wjwang@mail.cbc.gov.tw
受文者: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2年8月30日
發文字號:台央外柒字第1020036772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貴行函報新修正之「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指定外幣收兌處設置及收兌外幣注意事項」暨廢止「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指定外幣收兌處辦理人民幣現鈔買入業務注意事項」,同意備查,請 查照。
說明:
一、復 貴行102年8月8日銀國際乙字第10200025621號函。
二、按「外幣收兌處設置及管理辦法」業經公告修正,經許可辦理外幣收兌業務者,得逕依「外幣收兌處設置及管理辦法」辦理人民幣收兌業務。
三、有關外幣收兌處結售外幣及人民幣之規範及宣導旅客不得直接支付外幣之相關事宜,仍請督導各收兌處配合遵循。
正本:臺灣銀行(請轉知各外幣收兌處)
副本:本行法務室、金融業務檢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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