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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銀行-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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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業得受理客戶對大陸地區「對外貸款本金」之匯出、入

發布日期:
中 央 銀 行 外 匯 局 函
地址:10066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2號
承辦人:陳台生
電話:02-23571223
傳真:02-23571272
電子信箱:cbc03937@mail.cbc.gov.tw
受文者: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1年12月26日
發文字號:台央外捌字第1010053666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自即日起,銀行業可受理客戶對大陸地區「對外貸款本金」(匯款分類編號:280)資金之匯出、入,請 查照。
正本:本國指定銀行總行(請轉知所屬各辦理外匯業務分行)、外商及陸商指定銀行台北分行(請轉知其他在台分行)、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副本: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財團法人台灣地理資訊中心、本行經濟研究處、本行金融業務檢查處、本局匯款科、本局簽證科、本局稽核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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