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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銀行-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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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銀行業受理外人在台發行股票募集資金之匯出入,其匯款分類請依說明辦理(自104年1月8日起停止適用)

發布日期:
中央銀行外匯局 函
地址:10066台北市羅斯福路1段2號
承辦人:陳台生
電話:(02) 2357-1223
傳真:(02) 2357-1271
受文者: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9年8月19日
發文字號:台央外捌字第0990043457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自即日起,銀行業受理外人在台發行股票募集資金之匯出入,其匯款分類請依說明辦理,以符合實際用途及國際收支統計之正確性,請 查照。
說明:銀行業受理外國企業或股東在台公開發行上市、上櫃及登錄興櫃股票(包括原始持有與增資發行之股份)募集資金之匯出、入,茲增列匯款分類項目如下:
一、新增匯出匯款之分類及說明:
(一)分類編號:283
(二)項目:外人在台發行股票
(三)說明:非居住民在台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匯出。
二、新增匯入匯款之分類及說明:
(一)分類編號:283
(二)項目:外人買回在台發行股票
(三)說明:非居住民匯入資金買回其在台公開發行之股票。
正本:本國指定銀行總行(請轉知所屬各辦理外匯業務分行)、外商指定銀行台北分行(請轉知其他在台分行)、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副本: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財團法人台灣地理資訊中心、本行經濟研究處、金融業務檢查處、本局匯款科、簽證科、稽核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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