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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銀行-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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茲修正「匯出、入匯款之分類及說明」(詳附件),並自112年1月1日起實施,請惠依說明事項辦理,請查照。

發布日期:

中 央 銀 行 外 匯 局  函
地址:100243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2號
承辦人:李坤袁
電話:(02)2357-1225
傳真:(02)2357-1129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7月4日
發文字號:台央外捌字第1110025075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文
主旨:茲修正「匯出、入匯款之分類及說明」(詳附件),並自112年1月1日起實施,請惠依說明事項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為精確本行編製國際收支統計及對外匯市場與資金進出之管理,爰修正旨揭「匯出、入匯款之分類及說明」。
二、本次修正重點如下:
(一)貸款投資及關係企業融資部分:
1、新增分類編號「221(收回)對外直接投資事業及關係企業融資」,並配合修正「220(收回)對外貸款投資」及「280(收回)對外融資」之項目欄或說明欄文字內容。
2、新增分類編號「321(償還)僑外直接投資股東及關係企業融資」,並配合修正「320(償還)僑外貸款投資」及「340(償還)國外融資」之項目欄或說明欄文字內容。
(二)虛擬資產部分:
1、新增分類編號「268購買(出售)國外虛擬資產」。
2、新增分類編號「368外人購買(出售)國內虛擬資產」。
(三)所得及移轉部分:
1、新增分類編號「450使用自然資源支出(收入)及貨物相關稅款」及「581非貨物相關稅款支出(收入)」,並配合修正「580政府捐贈及會費支出(捐贈收入)」及「599其他移轉支出(收入)」之項目欄或說明欄文字內容。
2、新增分類編號「451碳排放交易支出(收入)」。
3、新增分類編號「530移民收入」。
三、請及早完成相關作業準備,自112年1月1日起,承作匯出、入匯款業務應切實依照本次修正之「匯出、入匯款之分類及說明」,輔導客戶據實正確申報匯款性質,並依其性質於所掣發之買、賣外匯水單及交易憑證上註明匯款分類名稱及編號。
四、本案相關事宜請來電洽詢本局資料科((02)2357-1093、1222、1225、1233)。
正本:本國指定銀行總行(請轉知所屬各辦理外匯業務分行)、外商及陸商指定銀行台北分行(請轉知在台分行)、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副本:本行金融業務檢查處、經濟研究處、資訊處、本局簽證科、外匯稽核科、匯款科(均含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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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匯款分類及說明修正項目對照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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