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幣收兌處設置及管理辦法」業經本行於111年1月26日以台央外陸字第1110004867號令修正發布,檢附修正條文1份,請查照。
中 央 銀 行 函
地址:100243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2號
承辦人:朱怡臻
電話:(02)2357-1208
傳真:(02)2397-3763
電子信箱:jeanjhu@mail.cbc.gov.tw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月26日
發文字號:台央外陸字第1110005351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文
主旨:「外幣收兌處設置及管理辦法」業經本行於111年1月26日以台央外陸字第1110004867號令修正發布,檢附修正條文1份,請查照。
正本: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法務部、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本國指定銀行總行(請轉知所屬各辦理外匯業務分行,臺灣銀行並請轉知各外幣收兌處)、外商及陸商指定銀行台北分行(請轉知在台分行)、本行法務室、金融業務檢查處
檔案下載
- 「外幣收兌處設置及管理辦法」修正條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