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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銀行-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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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銀行常務理事會決議調整本行不動產針對性審慎措施

發布日期:

中央銀行新聞稿                                 104年8月13日發布
<網址:http://www.cbc.gov.tw>     (104)新聞發布第168號

調整本行不動產針對性審慎措施

一、 本日本行常務理事會決議,修正「中央銀行對金融機構辦理購置住宅貸款及土地抵押貸款業務規定」部分規定(摘要整理如附表),並自本年8月14日生效:

(一) 調整特定地區範圍:刪除新北市2區(八里區、鶯歌區)及桃園市4區(桃園區、蘆竹區、中壢區、龜山區)。

(二) 提高貸款成數上限:高價住宅、公司法人購置住宅及自然人第3戶購屋之最高貸款成數,由現行5成調高為6成。

二、本次修正主要考量因素如下:

(一) 本行不動產針對性審慎措施實施以來,銀行不動產授信集中度下降、房貸成長平穩、特定地區及高價住宅之貸款成數下滑,顯示金融機構已審慎控管不動產授信風險,有助金融穩定。

(二)近期不動產持有稅已逐步調整,且房地合一稅制將自明年初實施,不動產投機需求減弱,房市交易趨緩,並以自住需求為主。

(三)除上述措施外,政府亦持續推動住宅政策相關措施,均有助房市健全發展。

三、 本次本行調整上開控管措施,惟金融機構基於授信風險考量如有較嚴格之規定者,仍應從其規定。未來本行將持續關注金融機構不動產授信風險控管情形,並檢視針對性審慎措施執行成效,適時採行妥適措施,以維持金融穩定。

 

備註:
業務聯繫單位:業務局貼放科      電話:(02)2357-1355
新聞聯繫單位:秘書處聯絡科      電話:(02)2357-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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