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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銀行-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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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銀行理監事聯席會議決議新聞稿

發布日期:
中央銀行90/10/03新聞稿 中央銀行新聞稿 90年10月3日發布
<網址:http:/www.cbc.gov.tw>
  自上(89)年底以來,中央銀行雖已九度調降各項貼放利率,惟目前國內景氣仍屬低迷。鑑於近來外需持續疲弱,民間消費與投資有待提振,在物價穩定之前提下,央行決定自本(10)月4日起調降重貼現率、擔保放款融通利率及短期融通利率各0.25個百分點,分別由目前年息2.75%、3.125%及5.0%降為2.50%、2.875%及4.75%。央行希望銀行業確實反映資金成本調降基本放款利率,並對營運正常企業繼續提供資金,以利工商企業活動之順暢運轉,並激勵民間消費及投資意願。
另為降低銀行業資金成本,以健全銀行之經營,央行決定自本(10)月4日起調降存款準備率(詳附表),計可釋出資金1,946億元,加權平均存款準備率由目前之6.22%降為5.0%。銀行如有剩餘資金,央行將收受一年期轉存款,利率按台銀、合庫及土銀一年期定存機動利率平均值計算,以維持貨幣供給之適度成長。
87至89年間,央行為提昇銀行競爭力及減輕工商企業與個人借款利息負擔,三度調升銀行業準備金乙戶利率,由年息2.4%調升至4.0%。89年7月當時央行重貼現率為4.75%,台銀一個月期及一年期定存利率分別為4.60%及5.15%,經多次調降,本(10)月初央行重貼現率為2.75%,台銀一個月期及一年期定存利率分別為2.85%及3.3%,遠低於準備金乙戶利率4.0%,為合理反映市場利率水準,央行決定自本(10)月4日起調降各銀行存放央行存款準備金乙戶利率為2.50%,調降後其所減少之利息收入可由存款準備率降低所釋出資金轉存央行之利息收入加以抵銷。
為配合新臺幣存款準備率之調降,央行並決定自本(10)月4日起,外匯存款(89年12月8日起新增部分)準備率調整為5%。
存款及其他各種負債準備金比率表:見附表[XLS檔][PDF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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