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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銀行-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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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5月份許可之外匯業務

發布日期:

中央銀行新聞稿                                 108年6月12日發布
<網址:https://www.cbc.gov.tw>     (108)新聞發布第101號

108年5月份許可之外匯業務

本行為持續落實外匯自由化、國際化既定政策及促進外匯業務健全發展,108年5月份許可或開放辦理下列業務:

一、 台新銀行發行外幣可轉讓定期存單。

二、 高雄銀行辦理「外幣指定營運範圍或方法之單獨管理運用金錢信託」及「外幣特定單獨管理運用金錢信託」業務。

三、 元大銀行及星展(台灣)銀行辦理非屬自有資金投資或避險需求之自行買賣外國有價證券業務。

四、 台新銀行發行無擔保美元計價一般順位金融債券。

五、 安泰銀行及永豐銀行受理顧客以網路方式開立數位外匯存款帳戶。

六、 全球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擔任境外基金機構之國內受委任機構,於國內辦理向特定人私募境外基金業務。

七、 上海商業儲蓄銀行竹科、林口及永吉分行為外匯指定銀行辦理外匯業務。截至108年5月底止,累計指定銀行家數為3,443家,其中本國銀行3,405家(包括總行37家,分行3,368家),陸商銀行3家,外商銀行35家。

 

備註:
業務聯繫單位:外匯局管理科      電話:(02)2357-1108
新聞聯繫單位:秘書處聯絡科      電話:(02)2357-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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