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告修正「銀行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
中央銀行新聞稿 108年1月24日發布
<網址:https://www.cbc.gov.tw> (108)新聞發布第018號
預告修正「銀行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
為配合開放純網路銀行設立,增訂純網路銀行申請許可為指定銀行之資格條件,並修正銀行設置外幣提款機、受理顧客透過電子或通訊設備辦理外匯業務之應遵循事項,爰擬具「銀行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並依據行政程序法辦理草案預告,以徵求各方意見。
本次共計修正7條,修正重點如下:
一、增訂純網路銀行申請許可為指定銀行之資格條件。
二、修正銀行設置外幣提款機之業務名稱為自動化服務設備,及相關應遵循事項。
三、修正指定銀行及中華郵政公司受理顧客透過電子或通訊設備辦理外匯業務之應遵循事項。
四、刪除外幣清算銀行應建立內控內稽制度、確保系統安全及緊急應變機制等規定。
上開辦法之修正草案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將刊登於行政院公報及本行網站「中央銀行法令規章查詢系統」之「法規草案預告」(網址:https://www.law.cbc.gov.tw/)。各界如提供建議,請於公告翌日起7日內(即108年1月31日),向本行外匯局陳述或洽詢。
附件列表:
備註:
業務聯繫單位:外匯局簽證科 電話:(02)2357-1217
新聞聯繫單位:秘書處聯絡科 電話:(02)2357-15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