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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銀行-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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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11月份許可之外匯業務

發布日期:

中央銀行新聞稿                                 107年12月12日發布
<網址:https://www.cbc.gov.tw>     (107)新聞發布第221號

107年11月份許可之外匯業務

本行為持續落實外匯自由化、國際化既定政策及促進外匯業務健全發展,107年11月份許可或開放辦理下列業務:

一、 台北富邦商銀、上海商銀發行無擔保美元計價一般順位金融債券。

二、 台新商銀開辦黃金帳戶連結黃金選擇權之結構型商品(不保本型)業務。

三、 瑞士商瑞士銀行台北分公司授權其外匯指定分行辦理外匯衍生性商品推介業務。

四、 品浩太平洋及瑞聯等2家證券投資顧問公司擔任境外機構之總代理人,於國內募集及銷售其境外基金業務。

五、 板信商銀燕巢分行為外匯指定銀行辦理外匯業務。截至107年11月底止,累計指定銀行家數為3,444家,其中本國銀行3,406家(包括總行38 家,分行3,368家),陸商銀行3家,外商銀行35家。

 

備註:

業務聯繫單位:外匯局管理科   電話:(02)2357-1108

新聞聯繫單位:秘書處聯絡科   電話:(02)2357-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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