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任命嚴宗大為中央銀行副總裁
中央銀行新聞稿 105年12月5日發布
<網址:http://www.cbc.gov.tw> (105)新聞發布第229號
總統任命嚴宗大為中央銀行副總裁
一、中央銀行法第9條規定:本行副總裁職務比照簡任第14職等,任期為5年,期滿得續任命之。
二、本行副總裁嚴宗大任期將於106年2月14日屆滿;奉中華民國105年12月2日總統令:任命嚴宗大為中央銀行副總裁。任期自106年2月15日至111年2月14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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