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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銀行-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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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詢問央行金檢權責之說明

發布日期:

中央銀行新聞稿                                 105年10月5日發布
<網址:http://www.cbc.gov.tw>     (105)新聞發布第192號

有關媒體詢問央行金檢權責乙節,特說明如下:

一、自93年7月1日金管會成立後,金檢業務即歸屬金管會主管。

二、依中央銀行法第38條規定,本行僅於必要時,得辦理與本行業務有關之專案檢查。

 

備註:

新聞聯繫單位:秘書處聯絡科   電話:(02)2357-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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