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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銀行-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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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12月份許可之外匯業務

發布日期:

中央銀行新聞稿                                 105年1月13日發布
<網址:http://www.cbc.gov.tw>     (105)新聞發布第007號

104年12月份許可之外匯業務

本行為持續落實外匯自由化、國際化既定政策及促進外匯業務健全發展,104年12月份許可或開放辦理下列業務:

一、 永豐銀行辦理「以外幣收付之特定單獨管理運用金錢信託」及「以外幣收付之指定營運範圍或方法之單獨管理運用金錢信託」業務。

二、 美國銀行臺北分行、東方匯理銀行臺北分行、臺灣工業銀行、國泰世華銀行、台中銀行、板信銀行、法國巴黎銀行臺北分行、第一銀行、玉山銀行、臺灣銀行、澳盛(台灣)銀行、臺灣中小企銀及凱基銀行透過網路銀行、行動網路銀行及傳真等電子化方式辦理外匯業務。

三、 宏利證券投資信託公司辦理「在國內私募外幣(含人民幣)計價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業務。

四、 安聯證券投資信託公司擔任境外基金機構之國內受委任機構,於國內辦理向特定人私募境外基金業務。

五、 土地銀行中清分行、三菱東京日聯銀行高雄分行、凱基銀行市政及高美館分行等4家分行為外匯指定銀行辦理外匯業務;截至104年12月底止,累計指定銀行家數為3,415家,其中本國銀行3,375家(包括總行39 家,分行3,336家),陸商銀行3家,外商銀行37家。

 

備註:
業務聯繫單位:外匯局管理科      電話:(02)2357-1108
新聞聯繫單位:秘書處聯絡科      電話:(02)2357-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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