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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銀行-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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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銀行於104年8月31日正式發行外幣可轉讓定期存單

發布日期:

中央銀行新聞稿                                 104年8月31日發布
<網址:http://www.cbc.gov.tw>     (104)新聞發布第177號

指定銀行於104831日正式發行外幣可轉讓定期存單

為增加銀行外幣資金籌措管道,提供企業及個人多元之投資工具,以及擴大國內外幣票券市場之交易規模,本行開放指定銀行發行外幣可轉讓定期存單(以下簡稱外幣NCD),並於本(104)年7月31日訂定「銀行發行外幣可轉讓定期存單管理要點」。

同時,財金公司所營運之外幣結算平台已與臺灣集保結算所系統連結,於7月28日正式提供外幣債票券款券同步交割(DVP)機制,以利外幣NCD買賣交割作業,提高款券清結算作業效率;臺灣集保結算所、銀行及票券商等單位亦配合外幣NCD發行及買賣,完成相關資訊系統及作業調整。

指定銀行對於發行外幣NCD相當踴躍,自前述管理要點發布迄今,共計21家銀行經本行許可發行,預計年度發行額度亦達459億美元。外幣NCD可供國內外客戶投資,外國投資人得透過Euroclear及Clearstream在臺灣集保結算之保管帳戶持有外幣NCD。

據集保結算所統計,已有10家銀行於8月31日發行,共計22.85億美元及28.50億人民幣,發行天期計有7天至274天多種期別。

有關外幣NCD之發行時點、利率及天期,本行尊重市場機制之運作,並提醒相關金融業者及投資人均須注意風險控管。

 

備註:
業務聯繫單位:外匯局簽證科      電話:(02)2357-1095
新聞聯繫單位:秘書處聯絡科      電話:(02)2357-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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