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寬指定銀行辦理外幣貸款業務相關規定
中央銀行新聞稿 103年11月12日發布
<網址:http://www.cbc.gov.tw> (103)新聞發布第232號
放寬指定銀行辦理外幣貸款業務相關規定
為增加顧客申辦外幣貸款之幣別選擇,提高其籌措外幣資金之靈活性,自即日起,放寬指定銀行辦理人民幣貸款,得比照其他外幣貸款,所徵提之國外交易文件,其價款不以人民幣收付為限。
顧客得自行考量融資利率、幣別升貶趨勢等因素,決定其外幣貸款之幣別。銀行仍應斟酌個案之性質及授信風險,自行就憑辦文件內容予以審酌。
備註:
業務聯繫單位:外匯局簽證科 電話:(02)2357-1216
新聞聯繫單位:秘書處聯絡科 電話:(02)2357-1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