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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銀行-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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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放本國銀行海外分行申辦新臺幣NDF業務

發布日期:

中央銀行新聞稿                                         103年9月9日發布

<網址:http://www.cbc.gov.tw>               (103)新聞發布第183號

開放本國銀行海外分行申辦新臺幣NDF業務

為擴大本國銀行海外分行業務範圍,以提升其國際競爭力,即日起,本國銀行海外分行得依相關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對國內外法人、國外金融機構、本國銀行海外分行及自行總行辦理無本金交割新臺幣遠期外匯業務(新臺幣NDF)。

本行籲請本國銀行海外分行辦理本項業務時,總行應審慎制定新臺幣NDF控管措施,並落實客戶權益保障及銀行風險管理。

另外,國內企業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宜以避險為目的,加強風險控管,以避免承擔不必要之風險及可能遭受之損失。

 

 

備註:

業務聯繫單位:外匯局簽證科   電話:(02)2357-1095

新聞聯繫單位:秘書處聯絡科   電話:(02)2357-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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