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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銀行-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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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外資向國內金融機構借新臺幣投資股市

發布日期:

中央銀行新聞稿                                 103年7月25日發布
<網址:http://www.cbc.gov.tw>     (103)新聞發布第154號

推動外資向國內金融機構借新臺幣投資股市

本行為拓展銀行新臺幣授信業務及便利外資借新臺幣資金投資股市,自102年5月以來,積極推動鼓勵外資向國內金融機構借新臺幣投資股市,持續進行如下:

一、 簡化集保設質手續:

為簡化外資以股票為擔保品之設質作業,經本行與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及外資保管銀行多次協商,臺灣集保結算所已於102731完成「集中保管有價證券設質交付帳簿劃撥作業」系統,該系統完成後大幅簡化外資以股票設質之手續,便利外資以股票為擔保品,向國內金融機構借新臺幣投資國內股市。

二、 加強對各外資保管銀行宣導,外資以股票設質向國內銀行借新臺幣投資國內股市已見成效

本行多次向各外資保管銀行宣導,請轉知外資客戶多加利用新臺幣借款業務,自簡化設質作業以來已見成效,截至1036月底,已有3家銀行透過本項業務對5家外資提供新臺幣資金買進股票

三、 積極與金管會研商適度放寬擔保品種類或範圍

為持續推動外資借新臺幣投資國內股市,本行向金管會建議檢討現行相關規定,研議適度放寬擔保品種類或範圍,經金管會具體回應,即將發布函令放寬外資可持外國貨幣及外國合格證券為擔保品,向本國銀行申辦新臺幣授信業務。

本項放寬措施係增加外資借新臺幣投資股票可提供擔保品之種類及範圍,有助於拓展國內銀行新臺幣授信業務。

 

備註:
業務聯繫單位:外匯局匯款科      電話:(02)2357-1199
新聞聯繫單位:秘書處聯絡科      電話:(02)2357-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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