鑒於本行辦理外幣資金轉融通業務之階段性功能已完成,爰廢止「中央銀行外幣資金轉融通要點」,並自中華民國102年7月26日生效。
中央銀行新聞稿 102年7月26日發布
<網址:http://www.cbc.gov.tw> (102)新聞發布第154號
鑒於本行辦理外幣資金轉融通業務之階段性功能已完成,爰廢止「中央銀行外幣資金轉融通要點」,並自中華民國102年7月26日生效。另配合本項業務所訂定之「中央銀行外幣資金轉融通審議委員會設置要點」及「中央銀行外幣資金轉融通作業簡則」,並自同日起停止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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