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年1月份許可之外匯業務
中央銀行新聞稿 102年2月20日發布
<網址:http://www.cbc.gov.tw> (102)新聞發布第041號
102年1月份許可之外匯業務
本行為持續落實外匯自由化、國際化既定政策及促進外匯業務健全發展,102年1月份許可辦理下列業務:
一、臺灣銀行上海分行為大陸地區新臺幣清算行。
二、中國銀行台北分行為臺灣地區人民幣結算及清算行。
三、為開辦人民幣業務,修正發布「銀行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通函指定銀行辦理人民幣跨境貿易及自然人透過帳戶買賣人民幣向臺灣地區人民幣清算行辦理平倉之規定,及開放衍生性人民幣商品業務範圍。
四、中國信託銀行、星展(台灣)銀行、安泰銀行、華南銀行、台中商銀、臺灣土地銀行、兆豐銀行等7家銀行共23家分行為指定辦理外匯業務銀行。截至102年1月底止,累計外匯指定銀行家數為3,271家,其中本國銀行3,220家(包括總行38家,分行3,182家) ,陸商銀行2家,外商銀行49家。
備註:
業務聯繫單位:外匯局管理科 電話:(02)23571108
新聞聯繫單位:秘書處聯絡科 電話:(02)23571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