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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銀行-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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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年11月份許可之外匯業務

發布日期:

中央銀行新聞稿                                      101年12月12日發布

<網址:http://www.cbc.gov.tw>        (101)新聞發布第216號

101年11月份許可之外匯業務

本行為持續落實外匯自由化、國際化既定政策及促進外匯業務健全發展,101年11月份許可辦理下列業務:

一、萬泰銀行提供客戶以行動電話上網方式辦理網路銀行外匯業務,及以傳真指示並以電話確認交易內容辦理外匯業務。

二、第一銀行辦理「以PLATTS商品價格為標的之外幣商品交換暨外幣商品選擇權」業務。

三、台新銀行辦理「外幣定期存款連結黃金選擇權及黃金帳戶之組合式商品」及「黃金帳戶連結黃金選擇權之組合式商品」業務。

四、上海商銀、土地銀行、安泰銀行、大眾銀行、華南銀行、遠東銀行、台中商銀等7家銀行共28家分行為指定辦理外匯業務銀行。截至101年11月底止,累計外匯指定銀行家數為3,244家,其中本國銀行3,193家(包括總行38家,分行3,155家) ,陸商銀行2家,外商銀行49家。

 

 

備註:

業務聯繫單位:外匯局管理科         電話:(02)23571108

新聞聯繫單位:秘書處聯絡科         電話:(02)2357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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