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年1月份許可之外匯業務
中央銀行新聞稿 101年2月13日發布
<網址:http://www.cbc.gov.tw> (101)新聞發布第029 號
101年1月份許可之外匯業務
本行為持續落實外匯自由化、國際化既定政策及促進外匯業務健全發展,101年1月份許可辦理下列業務:
一、為簡化程序,1月30日通函同意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期貨經理事業及信託業辦理新台幣全權委託投資外國有價證券業務,無須個別報經同意。
二、第一商業銀行及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辦理境內外幣短期票券清算交割銀行業務。
三、台新國際銀行、西班牙商西班牙對外銀行台北分行、合作金庫、華泰銀行、上海商業儲蓄銀行、第一銀行、兆豐銀行、大眾銀行、陽信銀行、台北富邦銀行、聯邦銀行、高雄銀行、華南銀行、國泰世華銀行、永豐銀行、中國信託銀行等16家銀行共98家分行為指定辦理外匯業務銀行。截至101年1月底止,累計外匯指定銀行家數為2,427家,其中本國銀行2,373家(包括總行38家,分行2,335家) ,外商銀行54家。
備註:
業務聯繫單位:外匯局管理科 電話:(02)23571108
新聞聯繫單位:秘書處聯絡科 電話:(02)23571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