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有關「8大行庫非指定分行換新鈔 須附存摺」報導
中央銀行新聞稿 101年1月19日發布
<網址:http://www.cbc.gov.tw> (101)新聞發布第014號
有關本日媒體報導「8大行庫非指定分行換新鈔 須附存摺」一則,特說明如下
本行為便利民眾兌換新鈔,自101年1月17日起至20日止共4個營業日,於臺灣銀行、臺灣土地銀行、合作金庫商業銀行、第一商業銀行、華南商業銀行、彰化商業銀行、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及中華郵政公司等8家金融機構,設立456個兌換據點,遍佈全國各地,供民眾兌換新鈔。其餘非屬兌換新鈔據點及各金融機構,本行亦均有供應部分新鈔,由各銀行自行斟酌服務民眾。
為便民眾瞭解兌換據點,本行於1月13日至19日等5個營業日,於國內5家報紙輪流刊登公告,詳列456處兌換據點;另本行網站首頁「新聞稿」項下新聞稿發布第6號「農曆春節前兌換新鈔事宜」,亦可查詢附表所列兌換據點,民眾可先查詢後再前往兌換。
本行新鈔係由負責經理新臺幣發行附隨業務之臺灣銀行發出至每家金融機構,故特籲請各金融同業,基於服務精神,新鈔兌換不應限於存款戶;如無法支應,應向民眾婉轉說明原因,請民眾前往其他新鈔兌換據點兌換。
本行發行局服務電話(02)2357-1945,歡迎民眾多加利用。
備註:
業務聯繫單位:發行局券幣科 電話:(02)2357-1945
新聞聯繫單位:秘書處聯絡科 電話:(02)2357-1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