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年9月份許可之外匯業務
中央銀行新聞稿 100年10月12日發布
<網址:http://www.cbc.gov.tw> (100)新聞發布第196號
100年9月份許可之外匯業務
本行為持續落實外匯自由化、國際化既定政策及促進外匯業務健全發展,100年9月份陸續許可辦理下列業務:
一、大眾商業銀行採事後報備方式函報開辦「外幣商品交換與外幣商品選擇權組合」業務。
二、法儲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申請擔任境外基金機構之國內受委任機構,於國內辦理向特定人私募境外基金業務,其中涉及資金之匯出、匯入部份。
三、元大銀行松山、文德、信義、北三重、中和、桃園、佳里、台南、安和、屏東、延吉、敦南、士林、新店中正、上新莊、錦和、中壢、斗南、虎尾、嘉義、開元、花蓮及東信分行、第一銀行東湖、萬隆、樹林、蘆洲、重陽、內壢、平鎮、清水、金城、永康、左營、五福、灣內、萬巒分行、萬泰銀行新店、繼光及永康分行、中國信託銀行東門、藝文及北蘆洲分行、安泰銀行和平及新莊分行、渣打國際銀行金山分行等46家為指定辦理外匯業務銀行。截至100年9月底止,累計外匯指定銀行家數為1,984家,其中本國銀行1,912家(包括總行37家,分行1,875家) ,外商銀行72家。
備註:
業務聯繫單位:外匯局管理科 電話:(02)23571108
新聞聯繫單位:秘書處聯絡科 電話:(02)23571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