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年6月份許可之外匯業務
中央銀行新聞稿 100年7月12日發布
<網址:http://www.cbc.gov.tw> (100)新聞發布第133號
100年6月份許可之外匯業務
本行為持續落實外匯自由化、國際化既定政策及促進外匯業務健全發展,100年6月份陸續許可辦理下列業務:
一、臺灣新光商業銀行申請辦理「透過電話語音辦理外匯存款轉帳業務」。
二、指定銀行採事後報備方式函報開辦新種外匯業務:
(一) 台北富邦商業銀行:外幣定期存款連結外幣匯率選擇權與一項或多項外幣利率交換、利率選擇權暨利率交換選擇權之五種混合型(hybrid)外幣組合式商品(保本型)業務,及外幣計價之外幣匯率選擇權與一項或多項外幣利率交換、利率選擇權暨利率交換選擇權組合之四種混合型(hybrid)商品業務。
(二) 花旗(台灣)商業銀行:到期結算金額達原計價幣別等值70%以上之「保值型外幣優利組合帳戶」及「保值型黃金組合型帳戶」。
三、臺灣中小企銀北三重、八德、竹東、化成及烏日分行、台新國際銀行內湖、延平、板橋、新店、金華及北高雄分行、土銀土城、石門、中港、彰化及小港分行、彰銀永樂、左營、北台中及二林分行、玉山銀行士林、南崁、楊梅、竹北及大昌分行、日盛國際銀行南京分行、新加坡商星展銀行大安、新樹、桃園、台中及莒光分行等31家為指定辦理外匯業務銀行。截至100年6月底止,累計外匯指定銀行家數為1,815家,其中本國銀行1,743家(包括總行37家,分行1,706家) ,外商銀行72家。
備註:
業務聯繫單位:外匯局管理科 電話:(02)23571108
新聞聯繫單位:秘書處聯絡科 電話:(02)23571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