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年1月份許可之外匯業務
中央銀行新聞稿 100年2月15日發布
<網址:http://www.cbc.gov.tw> (100)新聞發布第034號
100年1月份許可之外匯業務
本行為持續落實外匯自由化、國際化既定政策及促進外匯業務健全發展,100年1月份陸續許可辦理下列業務:
一、加拿大商豐業銀行台北分行辦理店頭市場「新臺幣匯率選擇權」業務。
二、臺灣新光商業銀行採事後報備方式函報開辦保本100%之「外幣定期存款連結外幣利率交換、外幣利率選擇權及外幣利率交換選擇權之組合式商品」業務。
三、第一金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申請經營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業務及以該保單為質之外幣放款業務。
四、玉山商業銀行、上海商業儲蓄銀行、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臺灣土地銀行、第一商業銀行、台北富邦商業銀行申請境內外幣票券簽證、承銷、經紀及自營業務。
五、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境內外幣票券經紀及自營業務。
六、匯豐銀行(台灣)安和、敦北、民權、復興及敦南分行、中國信託銀行景美、八德分行、玉山銀行忠孝分行、國泰世華銀行左營、竹北、前鎮、中華及南高雄分行等13家為指定辦理外匯業務銀行。截至100年1月底止,累計外匯指定銀行家數為1,679家,其中本國銀行1,612家(包括總行37家,分行1,575家) ,外商銀行67家。
備註:
業務聯繫單位:外匯局管理科 電話:(02)23571108
新聞聯繫單位:秘書處聯絡科 電話:(02)23571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