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年12月份許可之外匯業務
中央銀行新聞稿 100年1月12日發布
<網址:http://www.cbc.gov.tw> (100)新聞發布第011號
99年12月份許可之外匯業務
本行為持續落實外匯自由化、國際化既定政策及促進外匯業務健全發展,99年12月份陸續許可辦理下列業務:
一、華南商業銀行申請客戶利用網路銀行辦理等值新臺幣五十萬元(含)以上網路銀行外匯業務,新增辦理進口外匯業務。
二、台新國際商業銀行採事後報備方式函報開辦自然人承作「外幣定期存款與外幣商品價格交換之外幣組合式商品」業務。
三、國際紐約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申請經營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業務及以該保單為質之外幣放款業務。
四、萬泰銀行東門、中正及八德分行、國泰世華銀行延平、同德、逢甲、四維及岡山分行、兆豐國際銀行大甲分行、元大銀行永和、天母、新店、新莊及板橋分行、第一銀行大直、永和、哨船頭、草屯及斗六分行、華南銀行林口分行、板信銀行民生分行、臺灣中小銀行潭子分行、京城銀行文心、崙背、鹽行、岡山及五甲分行等27家為指定辦理外匯業務銀行。截至99年12月底止,累計外匯指定銀行家數為1,666家,其中本國銀行1,599家(包括總行37家,分行1,562家) ,外商銀行67家。
備註:業務聯繫單位:外匯局管理科 電話:(02)23571108
新聞聯繫單位:秘書處聯絡科 電話:(02)23571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