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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銀行-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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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發布第183號(本(27)日某報報導「央行一季召開一次,開理監事會,腳步不夠快」乙則,查與事實不符)

發布日期:

中央銀行新聞稿                   99年9月27日發布

<網址:http://www.cbc.gov.tw>            (99)新聞發布第183號

 

本(27)日某報報導「央行一季召開一次,開理監事會,腳步不夠快」乙則,查與事實不符。特澄清如下:

    查依本行理事會會議規則規定,原則上每三個月開會一次,必要時並得召開臨時會。又理事會主席(即總裁)亦可視經濟金融情勢需要,隨時召開常務理事會議,就有關貨幣、信用及外匯政策等事項做成決議。

    美國次級房貸危機引爆全球金融海嘯,重創各國金融體系與實體經濟,為有效防範金融危機,本行自97年9月16日至98年2月18日止,約五個月期間,除召開2次例行性理事會外,並召開6次臨時常務理事會,迅速審慎衡酌國內外經濟金融情勢,適時採行妥適之貨幣與外匯政策,以資因應。

綜上所述,實無該報導中所稱「如果仍沿用傳統三個月一次的理監事會頻率,恐怕難免無法跟上市場變化」之疑慮。

 

 

 

 

備註:新聞聯繫單位:秘書處聯絡科        電話:2357-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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