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發布第156號(99年7月份許可之外匯業務)
中央銀行新聞稿 99年8月12日發布
<網址:http://www.cbc.gov.tw> (99)新聞發布第156號
99年7月份許可之外匯業務
本行為持續落實外匯自由化、國際化既定政策及促進外匯業務健全發展,99年7月份陸續許可辦理下列業務:
一、為進一步滿足國內民眾之需求,確保人民幣貨源及新鈔供應之穩定,並降低兌換成本及偽鈔率, 7月13日會同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修正「人民幣在臺灣地區管理及清算辦法」。並據以許可臺灣銀行、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辦理人民幣現鈔拋補業務。
二、訂定SWIFT電文格式MT202COV下,中介行、匯款行及解款行之義務,並自民國99年11月1日起實施。
三、核准日盛國際銀行竹北分行、大台北銀行國外部、聯邦銀行板橋、仁愛、忠孝、新莊、新店分行、萬泰銀行板橋、新莊、中和分行、永豐銀行延平、北投分行、大眾銀行南屯、三重、新板分行等15家為指定辦理外匯業務銀行。截至99年7月底止,累計外匯指定銀行家數為1,564家,其中本國銀行1,500家(包括總行37家,分行1,463家) ,外商銀行64家。
備註:
業務聯繫單位:外匯局管理科 電話:(02)23571108
新聞聯繫單位:秘書處聯絡科 電話:(02)23571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