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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銀行-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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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發布第134號(關於媒體報導「銀行鑽漏洞.. 央行震怒」,以及「央行政策漏洞多,專業被打問號」等節,查與事實不符)

發布日期:

中央銀行新聞稿                      99年7月9日發布

<網址:http://www.cbc.gov.tw>               (99)新聞發布第134號

關於媒體報導「銀行鑽漏洞.. 央行震怒」,以及「央行政策漏洞多,專業被打問號」等節,查與事實不符,特予澄清

有關本(9)日某報B2版報導,本行請放款量前7大民營銀行主管喝咖啡,並於會中表示「再亂搞就走著瞧」民營銀行帶頭造反、老扯後腿,以及央行要媒體提點才知道投資客規避查察的作法等節,查與事實不符,特予澄清如下:

一、  鑑於銀行對企業主房貸融資作法不一,為瞭解民營銀行實務作業,本行邀集不同規模之民營銀行溝通瞭解,並說明本行房貸規範重點。與會銀行咸表支持,會場氣氛平和,並無媒體所稱之「央行更氣到放話『再亂搞就走著瞧』」等情形。

二、  為期銀行強化房貸授信風險控管,並有一致性而明確之遵循規範,本行爰訂定特定地區購屋貸款規定。其間為使規定更臻周延,本行除掌握相關數據深入分析外,並收集其他國家政策作法資訊,且多方徵詢銀行業者、房仲業者與聯徵中心等相關實務作業,及廣參各界對於房貸措施之建議而訂定相關規定;實施以來,相關措施普獲國人肯定,絕非閉門造車與「一廂情願」。

三、  目前國內對於企業主房貸帳列法金或消金部門,並無統一規範;部分銀行表示帳列法金部門,係基於整體風險考量。復以本行房貸規定係就借款人(自然人)房貸予以規範,企業主既為自然人,則無論其房貸業務由何部門承作,仍屬規範對象範圍,銀行均應按規定辦理並據實填報;因此,並無所謂「政策漏洞」或「央行卻得要媒體提點才知道」的情形。

四、  國內銀行無論公、民營,多屬穩健經營之金融業者。媒體以「帶頭造反、老扯後腿」等字眼形容民營銀行,抹煞各銀行遵循法規精神,實有失公允。

對該報此則報導,本行深感遺憾,並殷盼媒體報導應忠於事實並確實查證,避免以訛傳訛,混淆視聽,誤導讀者。

 

 

備註:

業務聯繫單位:業務局貼放科         電話:(02)23571355

新聞聯繫單位:秘書處聯絡科         電話: (02) 2357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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