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發布第023號(本(4)日某報時論廣場刊載某位先生投稿「兩件衝突的金融策略」一文,內容敍及「央行擬採用熱錢稅或其他措施以抑制熱錢流入,進行要求暫緩金融中心的推動」,查與事實不符)
中央銀行新聞稿 99年2月4日發布
<網址:http://www.cbc.gov.tw> (99)新聞發布第023號
本(4)日某報時論廣場刊載某位先生投稿「兩件衝突的金融策略」一文,內容敍及「央行擬採用熱錢稅或其他措施以抑制熱錢流入,進行要求暫緩金融中心的推動」,查與事實不符,特澄清如下:
1、本行要求匯入外資應依申報投資有價證券之用途使用,此為維持金融紀律之措施。在發展金融服務業之過程中,金融紀律尤為重要。近年來,金融危機發生之眾多原因中,金融紀律之鬆弛為主要因素。
至於文中所提其他措施,係國際組織(聯合國、世銀、亞銀及國際貨幣基金會)與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Prof. Joseph Stiglitz及Prof. Paul Krugman之建議,以及其他國家所採行者,並非本行之措施。
2、本行彭總裁曾出席討論建立「高科技籌資平台」會議多次,從未要求「暫緩金融中心的推動」。
3、新加坡致力發展金融服務業,其匯率制度為管理浮動匯率制度,可知發展金融服務業之國家,其匯率制度不必然採完全固定或完全浮動;另香港採用聯繫匯率制度,其貨幣當局經由買賣外匯,始能維持匯率之固定,並非央行從不干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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