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發布第141號(98年7月份許可之外匯業務)
中央銀行新聞稿 98年8月12 日發布
<網址:http://www.cbc.gov.tw>
98年7月份許可之外匯業務
本行為持續落實外匯自由化、國際化既定政策及促進外匯業務健全發展,98年7月份陸續許可辦理下列業務:
一、台中商業銀行申請辦理等值新台幣50萬元(含)以上網路銀行外匯業務,項目包含(一)外匯匯出匯款(二)外匯存款結購、結售、幣別轉換、轉帳(三)進口信用狀開狀、修改。
二、台灣新光商業銀行網路銀行增加辦理等值新台幣50萬元以上轉帳及匯出匯款之交易指示。
三、指定銀行申請辦理衍生性外匯商品業務:
(一)瑞士信貸銀行:新台幣與外幣間換匯換利業務
(二)京城商業銀行:外幣利率交換及外幣匯率選擇權業務
四、永豐商業銀行採負面表列方式函報開辦外幣定期存款連結買入外幣商品選擇權之組合式商品(保本型)業務。
五、星展銀行天母分行,台銀新湖分行,國泰世華銀行館前、南屯、蘆洲、屏東、民生分行,台灣新光銀行城內、台中、台南、慶城分行等11家為指定辦理外匯業務銀行。截至98年7月底止,累計外匯指定銀行家數為1,419家,其中本國銀行1,318家(包括總行36家,分行1,282家),外商銀行101家。此外,聯邦銀行五股分行等2家銀行為辦理買賣外幣現鈔及旅行支票業務之簡易外匯銀行。
備註:
業務聯繫單位:外匯局管理科 電話:(02)23571108
新聞聯繫單位:秘書處聯絡科 電話:(02)2357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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