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發布第040號(98年1月份許可之外匯業務)
中央銀行新聞稿 98年2月12日發布
<網址:http://www.cbc.gov.tw> (98)新聞發布第040號
98年1月份許可之外匯業務
本行為持續落實外匯自由化、國際化既定政策及促進外匯業務健全發展,98年1月份陸續許可辦理下列業務:
一、「稻江商業銀行」更名為「大台北商業銀行」,所屬22家分行繼續辦理買賣外幣現鈔及旅行支票業務。
二、「金復華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宏利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並繼續辦理「擔任境外基金機構之國內受委任機構,於國內辦理向特定人私募境外基金」及「於國內募集發行以外幣計價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兩項業務。
三、上海銀行文山分行為指定辦理外匯業務銀行。截至98年1月底止,累計外匯指定銀行家數為1,328家,其中本國銀行1,235家(包括總行36家,分行1,199 家),外商銀行93家。
備註:
業務聯繫單位:外匯局管理科 電話:(02)23571108
新聞聯繫單位:秘書處聯絡科 電話:(02)23571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