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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銀行-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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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發布第225號(97年10月份核准之外匯業務)

發布日期:
中央銀行新聞稿 97年11月12日發布
<網址:http://www.cbc.gov.tw> (97)新聞發布第225號
97年10月份核准之外匯業務
本行為持續落實外匯自由化、國際化既定政策及促進外匯業務健全發展,97年10月份陸續許可辦理下列業務:
一、京城商業銀行辦理人民幣現鈔買賣業務。
二、安本國際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擔任境外基金機構安本國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Aberdeen International Fund Managers Limited)之總代理人,於國內募集及銷售其境外基金業務。
三、高欣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擔任境外基金機構之國內受委任機構,於國內辦理向特定人私募境外基金業務。
四、安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經營以新臺幣或外幣收付之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業務。
五、遠東銀行重慶分行,台新銀行關東橋分行,土銀中正分行,玉山銀行新湖、大墩、南屯、七賢、東港分行等8家為指定辦理外匯業務銀行。截至97年10月底止,累計外匯指定銀行家數為1,306家,其中本國銀行1,218家(包括總行36家,分行1,182家),外商銀行88家。此外,華南銀行西三重分行等6家銀行為辦理買賣外幣現鈔及旅行支票業務之簡易外匯銀行。


備註:
業務聯繫單位:外匯局管理科 電話:(02)23571108
新聞聯繫單位:秘書處聯絡科 電話:(02)2357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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